随着现代人生活条件的改善和政策的修改,很多夫妻都在考虑生二胎的问题,而大多数女性都是剖腹产生下的第一胎,那么剖腹产后几年可以再生?针对这个问题,下面曲江妇产医院的专家就来为大家解答。

  剖腹产后再怀孕注意事项:

  1、准备怀孕的时候,一定要去医院检查一下子宫恢复情况,防止女性子宫再次受损。

  2、注意胎动情况。胎动是胎儿在子宫内发出不规律的活动,胎动的快慢是胎儿在宫内安危的早期表现之一。一般于妊娠期每小时要有3~5次或一天(12小时)至少要有10次以上的胎动。剖腹产术后,带有伤痕的子宫如果有轻微的破裂及胎盘的异常,均将导致胎儿死亡。这时胎心音消失。胎儿死亡前的24~48小时,先有胎动减慢或消失。因此注意胎动变化可提前发现胎儿的异常情况,以便及时采取措施。

  3、妊娠晚期要防止腹部受挤压。为预防发生瘢痕处裂开,必须注意保护,不能受到挤压。妊娠晚期在日常生活中,乘车、走路等要避开人群的拥挤,家务劳动要适当,睡眠应仰卧或侧卧,性生活应有节制,避免腹部受到撞压。

  4、发生腹痛及早就医。瘢痕子宫到妊娠晚期有的会出现自发性破裂,腹痛是主要表现。由于子宫瘢痕愈合不良随妊娠月份的增加,宫内压力增大,虽无任何诱因,子宫也可从其瘢痕处胀发而破裂。子宫破裂时可出现轻重不等的腹痛,有时腹痛虽轻但子宫已破裂,必须提高警惕。

  5、宜提前住院待产。瘢痕性子宫越接近产期,破裂的危险越大。为预防发生子宫破裂或胎儿死亡,应提前两周住院待产,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
  6、再次剖腹产时,应行输卵管结扎。剖腹产手术分娩,一人仅能做两次。为保证母亲的健康,在第二次剖腹产手术的同时,要做输卵管结扎,以达绝育目的。

  温馨提示:一般来讲,剖腹产后是不影响怀孕的,可以有正常妊娠。但是剖腹产后子宫壁的刀口在短期愈合不佳。如果您还有其他妇产方面的问题,您可以拨打曲江妇产医院咨询电话029-85383838,或登录网站进行咨询http://www.85383838.com。

 
友情提示: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,可以点击在线咨询或者拨打24小时咨询热线029-85383838。
Copyrights2010-2017 All Rights Reserved. 西安曲江妇产医院 版权所有 陕ICP备17002243号
网上信息仅做健康参考,并非医疗诊断和治疗依据,具体诊疗还请遵照经治医师意见。